2009年2月26日 星期四

商圈改造 經濟部2年投入5億

經濟部計劃在2年投入5億元,補助50個地方商圈進行改造更新。預計帶動地方相產值約7.5億。

經濟部官員表示,「商圈改造計畫」將針對各地方商圈進行環境改善,預備2年投入5億元,第一年改善33個商圈,第二年改善17個商圈,平均每個商圈可獲得750萬元,進行硬體、氣氛、環境等相關的改造計畫。

補助將由地方政府考察地方商圈狀況提出申請,經審核後撥款,預備下周開始對各地方政府說明。

官員指出,此計畫是包括在政府整體振興經濟方案之中,因為許多商圈環境老舊、或硬體不夠完善,推動觀光困難,因此計劃將針對以下幾方面進行補助,包括商圈的導覽、地方文史等解說設施;商圈氣氛改善,如景觀改善、街道美化、公共藝術等;另還有商圈交通管理、商圈電子資訊看板、語音導覽系統等。

另外,官員表示,商圈店家為求整體形象,有的單店外觀不能配合,為了能讓店家改善其外觀、配合商圈整體人文景觀,目前也規劃將對單店進行改建補助,不過也須由地方政府提出,將單店納入整體商圈計畫中,才能向經部申請,補助金額目前尚在研議中。

資料來源: 聯合報 200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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