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

RFID避過專利金問題

無線射頻辨識(RFID)科技發展的一大障礙終於去除,一項重要的技術標準將不會產生專利金。

部分業者擔心,名為第二代電子產品條碼(Electronic Product Code Generation 2)的新標準,可能含有RFID設備商Intermec Technologies的專利科技。這項於上週四(16日)定案的標準,是一種未來可能取代傳統條碼的無線追蹤科技,目的是為了增進RFID設備的可靠度。

新標準的出現和專利金問題,對幾家大型科技業者,包括飛利浦半導體(Philips Semiconductor)和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將有直接衝擊。專利金的疑慮消除,應該能讓這些業者鬆一口氣。隨著大型零售商 – 包括沃爾瑪(Wal-Mart Stores)、Target和Albertsons – 陸續推出重大的RFID計劃並提供大筆訂單,相關業者的RFID硬體生產也大幅提昇。

新標準有利於大型零售商和其供應商,因為可減少測試和發生錯誤的次數。負責推動這項標準的EPC Global US總裁Mike Meranda說:「它能減少零售商支援RFID的成本,也可降低他們所有供應商的成本。他們的設備將可相互作業,並發揮高效能。」

新標準反映了RFID在世界各國使用不同超高頻頻率的現狀,國際適用性理應更好。訊號干擾的情況將減少,也可支援包含數百萬RFID標籤的大規模計劃。

新標準應可取代過去幾項造成硬體不相容的標準,目前RFID和掃描器之間的無線通訊,有許多不同的協定。遵循一種共同的協定,各家廠商生產的RFID掃描器便可辨識任何標籤。

Albertsons、寶鹼(P&G)、沃爾瑪和其他主要零售商及消費產品公司,已經開始建立有助於減少偷竊、降低勞工成本和提升庫存處理效率的RFID系統。

依然保有RFID專利金計劃的Intermec表示,即使沒有強制規定,許多公司可能還是想取得他們的技術授權。該公司的聲明指出:「應該牢記的是,免專利金協定的主張,不代表超高頻(UHF)RFID產品將不收取專利金。…我們相信提供UHF RFID產品的公司,還是會要求授權使用Intermec的智慧財產。除了第二代標準所包含的智慧財產,Intermec還擁有125種以上UHF RFID專利。」該公司計劃對使用其各種專利科技的RFID硬體零組件,收取5%至7.5%的費用。

資料來源: http://www.zdnet.com.tw 200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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