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4日 星期三
儲值卡解禁 一卡通樂
台灣的儲值卡將正式跨入「異業結盟」的戰國時代!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未來機構只要具三億元資本額、經金管會核准,即可發行「多用途」小額支付儲值卡,包括悠遊卡、ETC卡、icash等卡,都可「解禁」,擴大原有使用範圍,跨足到交通、購物、服務等用途上。
有電子錢包功能的儲值卡琳瑯滿目,但受限於「銀行發行現金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非銀行體系不得發行現金儲值卡,使得如台北悠遊卡適用在交通相關範圍,icash等儲值卡,卻僅限於便利商店使用,無法「一卡通行」。
目前先進國家有各種各樣的票證,包括新加坡有EZlink、東京叫做suica、香港叫做八達通卡,它們不只用在交通運輸,如公車、地鐵,也可以用在速食店、便利超商、戲院等地點,甚至還可以用在公共事業的收費。丁守中說,消費者利用多用途電子票證,可更為方便、並降低交易成本及減少人工交易弊端。
昨日立院三讀通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替電子票證跨足不同營運系統解禁,例如原本以交通為主用途的儲值卡,今後也可大搶銀行才有的商機,擴大原有使用範圍,應用於其他如購物、服務等用途上,更讓儲值卡進入百家爭鳴時代。
電子票證發行後,民眾可用來支付包括交通(計程車、捷運、高鐵、過路費)、購物(便利商店、書店)、政府規費(水費、電費、停車費、罰單),甚至連民眾看病的醫院掛號費都可用電子票證支付。
條例中訂定,電子票證儲值上限金額為一萬元,發行機構必須有三億元以上的資本額,未來並由金管會擔任電子票證的主管機關。
為確保消費者權益,發行電子票證機構須將持卡人儲存於電子票證的金錢交付信託、並由信託金中提取部分交付中央銀行做為準備金,以及發行機構須與銀行簽訂履約保證。
此外,由於解禁後的商機不容小覷,電子票證法也常遭質疑是為發卡量最大的台北悠遊卡公司量身訂做的法案,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質疑,草案未經充分討論即強行通過,未來可能造就難以管控的金融怪獸。
悠遊卡公司董事長連勝文表示,法案已推兩年多,他才來四個月,這種說法邏輯不通;台北市長郝龍斌也幫他澄清說,他邀連勝文接任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時,交付給他的最大任務就是推動《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通過,結果不到半年就達到目標,因此肯定其專業及執行力。
資料來源: 中時電子報& http://tw.news.yahoo.com 200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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