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31日 星期六

跨領域發行 商機上看千億

iCash只能在統一超商使用,悠遊卡只能搭捷運,如果想用電子錢包在屈臣氏消費,要再換張悠遊聯名卡或是iCash聯名卡…。過去民眾普遍的心聲是,身上的卡片很多,使用起來卻四處受限。

立院三讀通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後,電子票證可跨足不同營運系統,不再只有銀行才能發行跨領域的卡片,可望讓電子錢包大鳴大放,預估將創造上千億元的商機。

新法帶來最大商機就屬統一企業以及悠遊卡,iCash與悠遊卡挾著龐大的使用人口,與幾乎每天需要使用的頻繁度,兩者都要爭奪成為「被留在民眾口袋中的最後一張卡。」

統一企業過去受限於單一通路的規定,例如iCash只能在統一超商用,星巴克儲值卡就只能用在星巴克,跟統一超、星巴克同屬統一企業旗下康是美也無法跨領域接受星巴克儲值卡與iCash消費。

統一企業單iCash就有700萬張發行量,加上星巴克等其他通路,有龐大的基本客群;悠遊卡發行是更已高達1,520萬張,居國內發卡量冠軍,比起所有國內第一大發卡銀行的五、六百萬張的信用卡發卡量高出逾一倍。

以後民眾只要持悠遊卡或iCash,便可以購物、消費,例如支付計程車、捷運、高鐵、過路費等交通費、到便利商店、書店買東西、甚至付水電費、停車費、罰單,或是看病,都可用電子票證支付。

至於銀行目前發行的電子錢包,絕大多數都與信用卡功能結合。銀行主管說,企業發行電子錢包對銀行造成很大的壓力,畢竟民眾不見得每天使用信用卡,但到統一超商買報紙、飲料或是坐捷運,幾乎是每個人每天固定的消費。

不過,新法也規定這些儲值卡儲存上限為1萬元, 同時為了保證消費者權益,電子票證的發行機構必須就開立結算信託專戶、繳存結算基金或取得銀行履約保證等三項方案擇其一,以確保履約能力。

只要將現金電子化,企業發行電子錢包可以跨業行銷,銀行也可收到企業信託或是履約保證的費用,對消費者來說,更可以省下大筆零錢與卡片塞滿皮包的麻煩。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 200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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