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5日 星期四

電子票證 通行全國

民眾隨身攜帶的儲值卡片包括悠遊卡、i-cash未來用途將更廣泛,立院三讀通過「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明訂儲值萬元以內的電子票證可用於大眾交通、購物等小額消費,讓電子錢包功能更多元化,台北市政府亦宣佈,悠遊卡將開始跨足小額消費領域。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完成三讀後,台北市政府隨即召開臨時記者會,宣佈悠遊卡將跨入小額消費領域,民眾使用悠遊卡將更便利。

台北悠遊卡發行量已超過1,520萬張,但限於法令,目前僅能適用於捷運公車及停車場,無法與發行同樣超過1,500萬張的香港八達通卡及發行超過2,500萬張的首爾T-money卡、上海公交卡用途相提並論。國民黨立委丁守中因此提案訂定「電子票證管理條例草案」,比照先進國家,放寬包括悠遊卡在內的電子票證的適用範圍。

條例明訂,凡經主管機關核准、依照電子票證管理條例發行的電子票證,得跨越不同營運系統或用於不同商業體系,通用全國且可進行多用途小額支付,但電子票證儲值金額不得超過1萬元。此外,電子票證發行機構必須將儲存在電子票證的金錢交付信託,並由信託金額中提取部分金額,交付央行作為準備金,電子票證發行機構亦需與銀行簽訂履約保證,確保消費者權益。

悠遊卡公司董事長連勝文指出,悠遊卡除現有用途外,未來還可以在連鎖商店、電影院、甚至到加油站機車加油、網路小額消費,悠遊卡公司目標是讓悠遊卡徹底取代錢包,只要500元以下小額消費都能以悠遊卡支付,同時將悠遊卡打造成提供服務的平台,讓更多金融機構、企業藉此平台,提供民眾服務。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200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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