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8日 星期六

性侵假釋犯 將戴電子手銬追蹤

台中地檢署將首度為性侵害中高危險假釋人配戴「電子手銬」或「電子腳鐐」,限制配戴者每晚8時到隔天清晨7時須留在住所,由法警利用無線射頻辨識系統(RFID)監控其行蹤,目前已有1名犯下5件性侵案的假釋人適用。 法務部規畫多時的性侵害假釋人配戴電子手銬制度,即將於本月22日啟用,台中地檢署昨天在亞洲大學舉辦訓練研習會,邀請中部5縣市檢警等相關單位參加。 台中地檢署觀護人李俊卿指出並非所有性侵害假釋人均強制戴上電子手銬,僅針對性侵害中高危險假釋人,假釋人日間仍可正常工作,兼顧犯罪預防及人權保護。 資料來源: 中國時報 200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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