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3日 星期六

電子票證單筆交易 千元為限

金管會委員會昨天發布「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草案」,資訊安全較弱的儲值卡例如悠遊卡等,除繳稅或水電費等公共費用外,單筆交易不能超過一千元;銀行電子錢包等資安較強的電子票證,單筆交易金額不設限。

金管會官員還舉例,未來為了花博、世博等活動所設計的電子票證,由於配合政策、並限定在園區內的使用,具備公益性質,因此只要報備核准,也不受單筆交易金額限制。

電子票證俗稱「塑膠貨幣」,一般都是「先儲值(付款)後消費」,可重覆儲值使用,採取無記名式「認卡不認人」,一旦遺失不能辦理掛失。

銀行、超商、捷運公司或其他各行,只要符合法定資格,都能發行這種電子票證。

資料來源: 聯合報 2009/6/12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