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詐騙管不了,金融便利靠邊站!在警政署及部分立委要求下,金管會銀行局最近發函全體銀行,只要是銀行發的現金儲值卡,不論是王建民G卡、Taiwan Money卡還是紅包卡,通通不能透過ATM把卡片剩餘金額領出。這項規定衝擊三百萬卡友臨時資金提領需求。
銀行局官員表示,已函告全體銀行,即日起,凡具備現金儲值功能的卡片,發卡行的贖回機制設計都不可以讓卡友透過ATM領回殘值。
想領回殘值 只有臨櫃辦理一途
官員說,民眾若要領回殘值,只有臨櫃領取一途,臨櫃領款有攝影機當見證,而且,《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實施後,屬於電子錢包形式的現金儲值卡算電子票證的一種,也列入規範。
這些規定包括,倘若購買卡片達一定數量,例如:可儲值金額逾五十萬元,代表一次買超過五十張,購買時須出示身分證件。此外,臨櫃贖回卡片金額時,須留下身分資料。
至於刷卡金額則須與卡片的安全層級相稱。官員解釋,銀行若要提供單筆交易金額逾五百元的付費方式,卡片資料傳輸就必須達到一定的安全機制,否則無法發行這樣的支付工具。
卡片無記名 網路小額詐騙增加
但是若從民眾這一方面來講並沒有影響,只要獲准核卡之後,刷三百元跟刷三千元的付款流程完全都一樣。
為何禁止ATM領儲值卡殘值?官員說,警政署認為網路小額詐騙有增加現象,現金儲值卡幾乎都是無記名,歹徒跟民眾講,把錢匯到儲值卡帳號,然後輕易透過ATM把錢領出來。因為無記名,警政署難以追蹤歹徒,只好要求金管會禁止ATM領殘值。
資料來源: 中國時報 20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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