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0日 星期五
消基會批 儲值卡不當收押金!
消基會針對13家儲值卡進行調查,發現77%的業者收取製卡費或押金,違反消費公平。
一卡世界來臨,現今消費者只要一張儲值卡在手,就可以解決食、衣、住、行上等各種生活需求。不過今早消基會針對13種市面上的現金儲值卡做調查發現,77%的現金儲值卡仍向消費者收取製卡費及押金,甚至70%在消費者退卡時不返還此筆費用,消基會表示此舉已明顯違反了公平原則。
消基會指出,儲值卡收取押金仍有討論空間,因為儲值卡是業者營業收費工具,既然是業者「賺錢」工具,成本理應由業者自負,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妙喻:「這就好像到自助餐吃飯,餐廳本就該準備筷子、碗才能讓消費者吃飯賺到錢,不過現在卻變成消費者吃飯前拿碗筷時,必須先付押金,更無理取鬧的是,有的客人吃完飯退還碗筷時還得要繳交處理費,這邏輯合理嗎?」
消基會近來針對消費者申訴事件,調查台灣目前發行的13 種儲值卡,結果發現77%的業者仍收取空卡費或押金,其中70%甚至退卡時不退費。另外有的業者強調一次儲值滿1千元才不收空卡費,更有38%未進行履約保證,消基會報導雜誌社發行人游開雄表示,儲值卡是消費者預付現金,既然尚未使用就應是債權人,業者是債務人,照理債權人應要求債務人提出擔保以免錢收不回來,但現在反而變成債務人要求收空卡費和押金,反而要債權人拿出擔保,很不合理。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也以悠遊卡為例,他表示,依北市交通局公告悠遊卡發行量截至今年1月一共有1500萬張,若每張100元押金計算,悠遊卡公司至少存有15億以上的呆帳,再加上民眾遺失卡片、或者儲值在卡片內的金額數目可觀,實在不應該再收受押金,「想想看,這些消費者把金額預先儲值在卡片裡,業者無論存放、做其他利用後民眾不但沒分到利息、利潤,反還得付錢給押金,簡直無理取鬧。」
資料來源: 聯合晚報 200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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