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6日 星期日
華岡之狼獲准假釋
曾犯下二十五件強姦、猥褻性侵害案,全國連續犯案次數最多的性侵罪犯「華岡之狼」楊文雄,被判刑十六年入獄後,曾七度申請假釋都被駁回。法務部昨認為他出獄後再犯可能性降低,加上將以電子監控器監控行蹤,終於同意讓他假釋。已服刑十二年多的楊文雄,最快將於兩周後出獄。
社會矚目
本月初《蘋果》曾透過輔導楊文雄的牧師黃明鎮,以書信專訪楊文雄,楊前天回信;他向被害人道歉,並表示「這些年我想的最多的,是為什麼我以前會那麼無知地傷害那麼多的人,我深深地為以前所犯的過錯懊悔。」
黃明鎮說,他前天到台北監獄和楊見面時,楊因為讀到描述獎賞的《聖經》章節,還問:「如果我認真一點,會得到獎賞嗎?」結果不到二十四小時,法務部就同意了他的假釋案。據了解,楊文雄曾向獄方透露,他出獄後想先回故鄉花蓮種田。
現年三十七歲的楊文雄,一九九二年從輔仁大學體育系畢業後,開始在台北市士林、北投一帶蒙面犯案。他專挑獨居在學校外的女子下手,遭他毒手的女性除了女大學生外,甚至包括副教授,因為主要在文化大學所在的華岡地區犯案,被稱為「華岡之狼」。他強姦、猥褻被害人後,還會強盜財物,造成當地女大學生人人自危,直到一九九五年警方將他逮捕,民眾才鬆了一口氣。
楊文雄於一九九六年被判刑十六年確定後,曾在獄中考上台大社會系,卻因民眾恐慌,導致假釋申請被駁回,只好放棄學籍。
法務部昨天上午召開假釋審查會議,由於楊文雄服刑時間已超過刑期的百分之八十,加上在服刑期間從未違規,且接受過醫療團隊共一百零三次的心理治療,認為他再犯可能性降低,出獄後並可監控行蹤,因此同意假釋。
出獄後受電子監控
法務部表示,地檢署將來除電子監控外,還會配合宵禁、測謊、驗尿、警員及觀護人訪視等方式,嚴密監控楊文雄,觀護人也已前往楊的住居地勘查,花蓮楊家將來可能會裝設一個「住所領域監控器」及七個「訊號延展器」,監控楊的行蹤。
法務部官員解釋,楊文雄犯案時間在十多年前,因此適用修改前的《刑法》,意即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可申請假釋。官員強調,性侵犯在申請假釋前,會多一道由專業醫師評估的程序,獲准後才可申請,監所假釋審查委員會成員因擔心性侵犯假釋後會再犯,審查時會更嚴格。
法務部保護司科長曾信棟強調,電子監控實施成效良好,花蓮就有兩個案例,而全國目前共有四十二名性侵假釋犯,受到電子監控(只有一人選用電子手銬,其餘用電子腳鐐),九人受到視訊監控,只有一人因違規被取消假釋。
六成民眾擔心再犯
楊文雄獲准假釋後,花蓮老家的雙親一早就出門避開媒體採訪。鄰居說:「楊文雄都關了十多年,得到懲罰了,社會應該寬容一點,給他改過自新。」
不過,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高小帆質疑:「根據統計,性侵害加害人的再犯率很高,法務部一定要嚴密進行電子監控,重點不是監控多久,而是評估和關懷機制要徹底執行。」
女研究生林靜宜說:「他犯案三十幾件,不是只有一件耶!政府應修法讓假釋條件更嚴格,否則歹徒根本無所忌憚。」女研究生林小梅也說:「有犯過那種罪的,只要受到某種情境刺激就會再犯,真的蠻危險的。」網友aacs0130認為,「即使他願意悔改,但他控制得住自己嗎?這樣只是讓更多女生陷入危險與恐慌。」
據《蘋果》民調顯示,三百六十四名十八歲以上受訪者,近六成一認為,楊文雄出獄後再犯率很高,會危害婦女安全,二成六認為他已關了十二年,可以重新回到社會。
《華岡之狼》楊文雄小檔案
年齡:37歲
籍貫:花蓮縣
學歷:輔仁大學體育系畢
犯案:1992年至1995年犯下34案,其中9件單純為竊盜、搶劫案,其餘25件除強盜、竊盜外,還強姦或猥褻被害人
資料來源:法務部、《蘋果》資料室
華岡之狼爭議事件簿
1992/07 楊文雄開始在文化、陽明、淡江大學附近,以及北市士林區、北投區,連續鎖定女大學生強盜、竊盜、強姦、猥褻。因為主要在文化大學所在的華岡地區犯案,被稱為「華岡之狼」。
1995/11/14 楊文雄猥褻一名女子時,呼叫器遺留在現場,被台北市警局少年隊循線逮捕,但他只承認5件竊盜案,獲交保。
1995/11/24 士林分局查出楊文雄就是華岡之狼,將他逮捕。
1996 士林地院認定楊文雄共犯34案,其中25件為性侵害案,判刑16年,楊放棄上訴全案確定。
1996/11/19 楊文雄開始在台北監獄服刑,經羈押、服刑的累進分數後,應服刑到2010年9月。
2001/07 楊文雄在獄中以396.05分,考上台大社會系。
2003/09 楊文雄首度申請假釋,但被駁回。楊文雄4度申請假釋失敗後,2004年喪失台大學籍。
2007/09/14 第8次申請假釋獲准。
資料來源:法務部、《蘋果》資料室
資料來源: Appledaily 200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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