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日 星期六

貓也要強制打晶片?

台灣的流浪犬與棄犬問題,並未因實施晶片登記而得到實質改善。如今又想把貓列入強制管理對象,不知是主管單位太天真還是太不了解貓? 環顧世界,尚未有哪個國家將貓列入需「強制」登記的動物,因為考量到貓的生活型態與生存環境。尤其是街貓,牠們具有天賦的野性,對人類躲避、不信任,不可能被飼養。 打了晶片卻掃不出來 早已不是新聞 沒想到,農委會竟要試辦將貓納入強制登記的動物──街貓、家貓皆需要植入晶片辦理登記在民眾名下;這種以管理狗的思維硬套在貓身上的做法,用齊頭平等式的強制登記管理,恐怕會貽笑國際。 對於減少動物走失和防止飼主棄養,晶片登記制度能解決的其實是有限的。打了晶片卻掃不出來的事件,早已不是新聞。掃出晶片後,查無登記資料的亦不令人吃驚。掃出資料,聯絡到主人,請他領回,但電話那頭傳來冷冷的一句:「我不養了,要罰就罰。」令人心寒啊!晶片登記會是管理動物的仙丹妙藥?為什麼我們碰到的完全不是這一回事? 據農委會調查,犬隻強制登記以來,其登記率僅有五成到六成。地方政府主管動物的人力少得可憐,早無法落實犬隻強制登記。貓一旦被強制公告為登記動物後,恐怕將變成處理流浪狗的翻版,拿寶貴的行政資源與國家預算去蓋街貓收容所,再依照動物「保護」法合法捕捉、予以宰殺、毀滅。 絕大多數街貓 不可能被人領養 據國內外各收容所的調查數據均指出,貓的認養率相當低,尤其是街貓,絕大多數不可能被人領養,花費納稅人的血汗錢,不停地毀滅大批的街貓的生命,結果街貓數量從未因此減少過,僅成就各地政府每年提出「亮麗」績效! 一個大量捕捉街貓後的區域,因為缺乏競爭者又具備豐足食物,外圍街貓會馬上進佔,迅速大量繁殖,直到該區域再度達到貓口飽和。近年來,民間團體積極利用捕捉(Trap)、絕育(Neuter)、放回(Return)的人道手法來控制街貓數量,政府實應加強與民間團體密切討論,將家貓與街貓明確區分定義,再修法並將人道數量控制法明訂於動物保護法,並列為優先使用。 切莫再走回頭路,再以毀滅生命的方式將人民血汗錢花在虐待動物、剝奪牠們的生命上。且做一件對的事情,為後世的子孫留個正面的生命教育吧。 資料來源: 中國時報 2007/8/30  作者: 蘇聖傑(台灣認養地圖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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