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0日 星期五

王又曾在美獲釋 腳環監控

力霸掏空案主謀、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在美國洛杉磯聖派卓拘留中心留置半年後,昨日(11/7)閃電交保獲釋。行政院長張俊雄昨說,會全力以赴讓王又曾回台受審。但因我國與美國沒有邦交,無法引渡王又曾,不願具名的法務部官員坦承,把王捉回來的機會不大。 逍遙法外 王又曾昨上午獲釋後,隨即返回其妻王金世英位於洛杉磯巴沙迪那的上億豪宅,由於接下來還有官司要打,王的腳上得佩戴電子腳環監控器,方便美國司法單位監控;戴上腳環後,王又曾的活動受到管束,若無特別限制,他只能於放置在其住所內追蹤主機的三十八至四十五公尺內活動。 力霸案掏空高達七百三十一億元,主謀王又曾今年一月遭台北地檢署通緝,時間長達二十五年;二月初,潛逃在美國的王和妻子王金世英跑到新加坡,被星國遣返回美,王金世英持美國護照順利通關,王又曾則遭留置拘留中心。三月,北檢對王求刑三十年;王另被告詐欺,北檢本周將再對他發布另一通緝令,時間是十二年半。而他的六子二女中,已有王令麟等五子遭收押。 上周美即判王入境合法 據了解,上周五美國移民上訴委員會就判決王又曾入境合法,前天美國國土安全部檢察官收到判決,依慣例是判決七到十天,法官才會決定是否放人,但王閃電獲釋,速度之快,令我國法務部官員咋舌。 法務部官員分析,王又曾已在「移民法院」及「移民上訴委員會」打贏官司,將來還得面對檢察官上訴「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打贏後才能確定能否合法入境。官員分析,王又曾尋求政治庇護已被美方駁回,若王又曾被判非法入境確定,將被驅逐出境,並轉往持有護照的第三國,若王無其他國護照,才有機會被遣返台灣,否則也有可能變成「國際人球」;另若王被判合法入境,他可選擇依親。 法務部請美檢察官上訴 對於王又曾為何能交保?法務部指王是以身體不適及年事已高為由聲請保釋,外交部發言人王建業則表示,據他掌握訊息,美方認定王又曾移民入境部分並沒有違反美國出入境的相關規定,羈押理由消失才放人。 頭號經濟要犯如今在美逍遙法外,重挫政府威信,外交部長黃志芳昨說,此案還沒有結束,將持續透過適當管道溝通,設法讓王回國面對司法審判。法務部則表示將委請美國檢察官上訴到底。 目前滯美的王家人除遭通緝的王金世英,還有王令麟妻子蔡咪咪,她年初赴美,現因涉東森弊案被拘提;據了解,蔡咪咪現於東森美洲電視台固定上下班,回台時間遙遙無期。也被起訴的王又曾女兒王令楣昨受訪時淡淡地說:「與父親沒聯絡。」力霸案債權銀行聽到王又曾獲釋後,都希望政府能把王捉回來,「這樣才能大快人心」。 資料來源: Appledaily 20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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