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3日 星期五

假釋犯監控否 擬縮評估期

保護司長張清雲指電子手銬須配合發報器一起運作

防止犯案法務部推動性侵害假釋犯電子監控設備,目前已有十二人佩戴手錶型的電子監控器,另有九人選擇視訊監控,而這些受監控的假釋犯再犯率目前是零,但有三名假釋犯圖破壞電子手銬(即手錶型電子監控器),但仍立即被監控制止,法務部懷疑有人圖測試電子監控設備,正追查中。

提高電子手銬佩戴率 昨天立委質詢法務部長施茂林,質疑評估假釋犯是否須強制佩戴電子監控機制的時間長達三個月,可能會造成「犯案空窗期」。施允諾將在一個月之內展開協調,盼能把評估期縮短為兩個周。法務部保護司長張清雲表示,電子手銬成效仍在評估中。但根據保護司到今年一月底的統計,性侵害保護管束案件共六百三十三件,其中重點列管的有兩百二十七人,只有十二人佩戴電子手銬,佩戴率不高。但張清雲表示:「目前有四人等著佩戴電子手銬,而有十多人正向檢察官聲請佩戴,比率將越來越高。」他說,目前是否佩戴電子手銬,是由各地縣市性侵害防治中心主導評估,地檢署檢察官則有最後決定權,所以法務部將與檢察官加強溝通,以提高執行比率。

資料來源: Appledaily 200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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