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6日 星期六

ETC車上機可押租

消基會及立委多次指稱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車上單元售價過高、未提供押租等方案,取得此一電子收費經營權的遠通電收公司董事長徐旭東前天發函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該公司將於明年四月推出押租方案、明年中推出信用卡分期付款方案,另可與交通部協議推出僅具電子收費扣款功能的簡易型讀卡機。立院交通委員會日前要求遠通調降車上單元價格,否則將發起全民拒買,致使遠通原訂本月中旬開始銷售車上單元的計劃喊停,連帶使電子收費能否自明年元旦起上路蒙上陰影。 擬推出簡易型讀卡機 徐旭東表示,該公司與交通部簽訂的契約,已明訂每個車上單元售價為一千三百元、裝設費一百九十九元,「建議維持原價」,但提議可研議推出簡易型讀卡機可能性等。遠通推出的車上單元,除可供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扣款,還具提供用路人行車資訊及支援將來相關交通費用卡片整合功能;至於簡易型讀卡機則只具扣款功能。但消基會及立委們多主張,沒有理由要求消費者多付費購買電子收費扣款以外功能的機器。交通部高公局長陳建宇表示,仍無法完全接受遠通提出的新方案。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翺則表示,遠通提出的解套方案仍然沒有降價,建議將來交通部與遠通協商推出簡易型讀卡機時,也應讓專家及消費者代表參與。 遠通電子收費 設備修正資訊 *另設專案小組研議推出簡易性讀卡機。 *車上單元建議維持原價。 *明年4月推出押租方案,並擬明年中提供信用卡分期方案。 *營運後願協助國內有意願廠商取得車上機原廠授權、技術轉移及產品認證。 資料來源:遠通電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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