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5日 星期二
加人持護照入美規定擬延一週實施
原本擬定於2007年元月1日起實施的所有經由海、空路入境美國的加拿大旅客須持護照才能獲准通關的規定將延期一週。
據多倫多星報(Toronto Star)8月12日的報導稱,加國人必須持護照或由美國新發放的其他型式身份辨識卡才能過美國海關的實施首日將被延至明年的元月8日。另外,相關規定自2008年元月起也將擴大到所有由陸路入境的過客。該報導指出,延期的主要原因是考慮到聖誕假日期間的出入境高峰。
據悉,民眾對此計劃實施的看法可以在今年的9月24日之前向美國方面反映。在此之前,美方將拿出有關該計劃對經濟影響的報告。同時,對於2008年元月起所有通過陸路進入美國的加拿大公民也必須持有效護照的計劃實施的詳細細節,美方也被要求儘快拿出。
根據美國2004年通過的一項法令,從明年元月起,所有由海、空路入境美國的旅客,都須持護照或由美國新發放的其他型式身份辨識卡才能順利過關;經由陸路入境的旅客也需從2008年一月起遵循同樣規定。
外界擔心,若硬性規定包括美國本國民眾和加國公民在內的所有旅客都須持護照入境,可能會嚴重阻礙民眾跨界旅遊意願,美國政府也因此正在設計一種信用卡大小的身份卡,內置無線射頻辨識晶片,通關時以儀器辨讀。
美國參議院對此簽署備忘錄,尋求延期到2009年中實施此計劃的可能,但這必須由國會修訂現有法令才能辦到,難度很大。國會至今未有動作,所以看來希望渺茫。曼尼托巴省省長多爾(Gary Doer)認為,如果無法延至2009年,那無疑是「經濟自殺」。然而,加拿大駐美國大使韋爾森(Michael Wilson)認為,新規定確實需要一定的時間以確保之順利實施,只要實施順利,並不可能導致「經濟破壞」。
根據現有的法律,加拿大和美國公民在西半球旅行的話,只要出示有效的駕駛執照或類似證件即可順利通過海關。根據統計,目前只有兩成美國民眾和三成七的加拿大民眾持有護照。
資料來源: 大紀元 200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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