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0日 星期一

RFID電子標籤 隱私看光光?

RFID是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的簡稱,依據日本自動辨識系統協會的定義:RFID為一無線通訊技術,其可利用卡片或標籤等媒介,進行電波讀取或記錄資料,並經由收發器通訊來進行辨識的一種技術;簡單來說即是利用無線電波來傳送識別資料,以達到身份識別的目的。 RFID系統主要有三項特色:(1)能夠寫入與置換大量資料;(2)即使有遮蔽物阻擋也能進行辨識;(3)能夠同時讀取多項資料。RFID標籤於流通、物流、商品管理上的應用受到注目,主要是因為RFID的產品特色可彌補傳統條碼的不足。 傳統的二維條碼無法追加資料,而RFID標籤內藏IC晶片,能重複寫入資料,商品於何時、何處有任何狀況,皆可隨時加以記錄,堪稱為產品從製造商、零售商到消費者過程中,最佳商品追蹤及管理工具。 CASPIAN領銜 反制隱私外洩 雖然RFID技術為零售業者帶來商機,為消費者帶來方便的消費環境,但個人隱私問題可能有被外洩之風險,也不容忽視。從2003年起RFID技術於零售業之應用陸續引起歐美國家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團體發動的聯合抵制運動,包括對班尼頓(Benetton)、沃爾瑪(Wal-mart)及特易購(TESCO)等均曾引起消費者保護團體的抵制活動。 主要抵制的原因:(1)因每件商品逐一貼上RFID電子標籤的行為可能造成消費者隱私權洩漏;(2)是在未告知顧客貼了RFID電子標籤的情況下,私自進行實驗,因而引起集體的抵制行為。也就是說,當商品被貼上RFID標籤時,持有該商品的人會在不經意間被其他人讀取資訊,導致行動受到追蹤及監視的問題產生。 在歐美帶頭反RFID運動的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團體CASPI-AN,曾在90年代後半時期發起過反對超市透過貴賓卡收集顧客消費紀錄的運動,21世紀後,當零售龍頭紛紛推動RFID實驗計畫之際,被譽為「超級晶片」的RFID,因有洩漏隱私的高度風險,CASPIAN也針對不當導入的企業發動抵制運動。 其反對在所有商品中貼上RFID電子標籤,主要理由包括:(1)透過每項商品裡內建RFID電子標籤、與街道中隨處可見的讀取裝置,可能可以達到監視個人的目的。(2)透過貴賓卡與RFID技術相結合,具有隨時觀察顧客消費行為的風險性。(3)法律並未規定可將RFID電子標籤貼在商品上。 雖然上述理由有些見解過於牽強,但這些顧慮無非來自對RFID電子標籤可能被不當利用的恐懼。除了上述反對RFID電子標籤導入之案例外,其實在歐美亦有未受到消費者隱私權保護團體CASPIAN或其他消費者團體的抵制,而成功導入RFID技術的案例。 M&S護航 方便庫存管理 例如將RFID導入使用在男女服飾的馬莎百貨(M&S),聲明以消費者的隱私保護為第一優先,除了在消費者購買完產品之後,將電子標籤剪下,且對客戶也一再保證,每個電子標籤的使用僅以庫存管理為目的,同時在賣場中放置RFID導入的相關資訊或發放宣傳單給予顧客閱讀,讓客戶清楚知道RFID技術導入的目的與情況。 另外,也告知顧客結帳時並不會掃描電子標籤,故不會造成商品資訊與顧客資料連結的情況,同時因產品銷售出去後,電子標籤已經剪下,該公司提供不需憑電子標籤即可辦理商品的退換貨,希望從客戶角度改善內部行政流程,降低客戶對新技術採用之排斥感。 從馬莎百貨(M&S)的案例來看,零售業者導入RFID時,不僅是以RFID電子標籤來取代條碼貼在商品上,更應該明確的提出RFID技術所要解決的經營問題,如此才能有效的利用RFID特性,持續且有效的突破經營瓶頸,提升經營績效。 目前先進國家之零售業者對於RFID技術的應用,還是以物流中心內的棧版或紙箱應用為主,若要實現不必大排長龍等待結帳、電腦能提供服飾搭配建議等便捷的消費環境,尚待業者與消費者保護團體等各方面的智慧來解決備受疑慮的隱私權問題。 資料來源: UDN 2006/10/29

1 則留言:

花木、植物 提到...

有些使用這些技術的人員裝智障 會糊塗到分不清楚 某些標籤的身分

我是這種被標籤的生體受害者 不僅隱私全露 還有 我的外生殖器官不時被這些技術人員貼上他們國家元首及國家尊嚴及他親身母親的性尊嚴 以微振動檢測等在外生殖器官處感覺有電氣流動

我電腦裝有防止電磁波外露等裝置及檢測器 所以我家本身的電磁波環境 不致構成我的電磁波過敏症 但是 我懷疑 有有心人利用此種無線電波在危害人間